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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国和加拿大关于赖昌星遣返案的外交较量中,在移民法律中纠缠拖延12年的赖昌星,昨日在加拿大联邦法庭被驳回延缓遣返申请,将结束长达12年的加国潜逃生涯,终于要被遣送回中国。

赖昌星的被遣返,首先在于中加两国关系不断升温。无可讳言,赖昌星曾经成为中加关系中的一个筹码,也可说两国关于赖昌星问题的外交较量,是两国关系的一面镜子。但是随着中加大气候的变化,这块筹码逐渐失去了更多的意义。12年中国世事斗转星移,物是人非,赖昌星本人的某种意义,也逐渐消褪。早在2006年,中国方面表示如果赖昌星被遣返,将不会被处死刑后,加拿大驻华大使就曾回应说,赖昌星一定会被遣返。

之后5年,赖昌星雇请著名律师,利用加拿大复杂的移民法律,在遣返和犯遣返、上诉,驳回和再上诉中做一轮一轮的游戏,(如下图可参考)但最终还是被法官驳回暂缓遣返申请,结束法律程序。赖昌星之所以能够雇请著名律师,主要还在于手中有钱。名律师可以利用中加在签署引渡条约上的分歧和其他司法空子,为赖昌星寻找各种理由,以期达到无限期滞留的目的。

赖昌星的被遣返,固然是中加关系大气候的变化所致,同时也是中国多年来积极推动切断贪官外逃之路的成果之一。中加关系近年不断改善,2010年中国和加拿大经谈判签订的“关于打击犯罪的合作谅解备忘录”,两国已将其中的关于赃款分配协议纳入启动轨道。所谓赃款分配协议(agreement on the sharing of the proceeds of crime),就是双方对未来在加拿大境内查到的中国逃犯,无论是贪官还是经济犯罪分子所得的金钱,缴还中国的比例而达成的协议,可有二八开,三七开,五五开之分。如此,加拿大政府也有可观收入,何乐而不为。

据海外媒体披露,中国公安部列入全球通缉的在逃贪官和经济犯罪分子,有一半在加拿大。还有的集中在美国,澳洲和东南亚。而中加“关于打击犯罪的合作谅解备忘录”中的赃款分配协议一旦实施,贪官或经济犯罪分子在加拿大就会断了金钱路,如果没有金钱保证,类似赖昌星等的移民官司就会无以为继,被遣返就是必然结果。未来,中国也可以此协议为借鉴,与美国和其他国家谈判而达成协议,以切断中国贪官外逃之路。

赖昌星遣返模式给外逃贪官的警示,即国际间大气候将越来越不利于贪官将北美等地视为外逃天堂,中国和其他国家未来将谈判签订的涉及贪官外逃的赃款分配协议,使得中国可望让更多的贪官归案,也使得贪官外逃之路有望逐步被切断。

中国有句古话: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”。尽管可能会有风云变化,但天网就是天网,“疏而不漏”的最终结果是不以某些人的意志为转移的。

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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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娴

一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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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美专栏作者 一闲对百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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